1月22日,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發布了兩份全新化妝品相關的征求意見稿,分別是《化妝品禁用原料目錄(征求意見稿)》以及《化妝品禁用植(動)物原料目錄(征求意見稿)》,為《新條例》發布以來的化妝品行業首次更新了原料的禁用目錄。
化妝品原料作為化妝品研發生產的核心,更是化妝品監管的重中之重。可見,在《新條例》的背景之下,全新的化妝品《禁用目錄》適用性與可操作性都將會更強。據悉,此次更新的《禁用目錄》是根據我國對一些化妝品原料風險評估結果,以及參考近幾年歐盟、美國等發達國家或地區對一些化妝品評估和法規調整情況做出的改變。
而在《禁用目錄》中,最核心的改變便是新增了17種化妝品禁用原料。
據兩部征求意見稿的內容,這17種新增的化妝品禁用原料都有其具體的禁用依據,共分為三種。
其一是結合我國對《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版)限用、準用組分列表和《已使用化妝品原料名稱目錄》中部分已收錄原料的評估結果,將可能存在安全風險的原料納入《禁用目錄》。據此,以下多種原料將列為新增的化妝品禁用原料:3-亞芐基樟腦、新鈴蘭醛、萬壽菊花(TAGETES ERECTA)提取物、萬壽菊花(TAGETES ERECTA)油、2-氯對苯二胺、2-氯對苯二胺硫酸鹽、硼酸、硼酸鹽、四硼酸鹽和其他硼酸鹽類和酯類、過硼酸鈉、甲醛、多聚甲醛、二氯甲烷等。
其二是根據我國安全評估結論,將在化妝品中使用可能存在安全風險的原料納入《禁用目錄》,如非那西丁等成分將依此列為新增的化妝品禁用原料。
其三是參考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法規調整,結合我國的評估情況,考慮其可能存在安全風險,將苔黑醛、氯化苔黑醛、芐氯酚、環己胺、咪唑等原料新增納入《禁用目錄》。
除了新增了17種禁用原料之外,還有13種原本就有的禁用原料也得到了修訂。例如,“抗生素類”修改為“抗感染類藥物”,屬于原料名稱上的進一步規范;對右丙氧芬、地芬諾酯、石棉、氫醌、羥苯異丙酯及其鹽、羥苯異丁酯及其鹽、羥苯苯酯、羥苯芐酯、羥苯戊酯、短桿菌素等原料補充CAS號;對聯鄰甲苯胺基染料補充EC號以及對常壓塔處理的殘液(石油)進行CAS號勘誤。
在《化妝品禁用植(動)物原料目錄(征求意見稿)》中,則對共27種禁用動植物原料也進行了修訂,在此不再一一列舉。化妝品企業可以到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的官網中,查看更加詳細的信息。
化妝品禁用原料的新增,意味著國家政府對化妝品制造的監管將會越來越嚴格,2021年也將會是化妝品行業最不容松懈的一年!